←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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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4〕5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市教委: 沪教委发〔2014〕94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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