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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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4〕4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沪教委发〔2014〕8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等6所学校的隶属关系划转至市教委,由市教委负责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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