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等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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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3〕8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等7所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沪教委发〔2013〕14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卫生学校)、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等7所学校的隶属关系划转至市教委,由市教委负责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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