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赵永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沪府发〔2017〕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永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赵永峰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