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刘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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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华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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