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建融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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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建融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09〕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吴建融为上海市物价局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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