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振国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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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吴振国的上海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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