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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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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07〕25号)以及实施本市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订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是更加注重强化政府引导。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区县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市场等手段,多管齐下,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二是更加注重强化企业主体。抓住部分工业行业需求不足的时机,加大对“三高一低”企业和工艺设备进行淘汰调整的力度,大力推进节能技改,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目标考核和措施落实,尽快把有关措施转化为节能减排量;进一步落实企业减排的责任。三是更加注重强化全社会参与。抓住社会各界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支持节能减排服务机构和产业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建立节约环保的生产、生活模式。 (二)目标 2009年是完成本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关键一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比上年下降3.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力争分别削减10%和5%。各主要用能领域和各区县要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09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 全市及各领域 节能目标 责任部门 全市 万元GDP能耗下降3.6%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力争分别削减10%和5% 各主要用能领域 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5%,力争下降6% 市经济信息化委 建筑施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 市建设交通委 商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 市商务委 旅游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 市旅游局 交通运输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确保比前三年平均速度下降1个百分点,力争比上一年有所下降 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交通港口局 教育系统 生均能耗下降2% 市教委 卫生系统 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下降2% 市卫生局 市级机关 能耗总量下降2% 市政府机管局 二、继续搞好结构调整和优化 抓住当前经济形势特点,继续加大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继续做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按计划节点完成小机组关停。继续实行发电行业节能调度,进一步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快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的进度,加快燃油、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替换进度。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1 确保完成调整项目600项,力争700项,确保实现节能能力90万吨,力争100万吨标准煤 上半年启动400项,实现节能能力达到全年目标50%以上;下半年调整200~30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全年 3 关停上海焦化厂2#和3#焦炉 一季度 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和优化电力运行 4 确保完成24万千瓦小机组关停工作,实现节能能力10万吨标准煤;在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关停更多机组 三季度关停杨树浦电厂、闵行电厂24万千瓦小机组 市发展改革委 5 实现漕泾电厂、吴泾电厂等“上大”高效电源项目的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 四季度 6 提高“外三”等先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 全年 可再生能源利用 7 推进东海大桥10万千瓦等一批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0万千瓦,年内建成投运老港风电2万千瓦,老港垃圾填埋发电4兆瓦,世博园区光伏发电3兆瓦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 (注: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下同。) 三、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一)工业锅炉、窑炉等工业设备节能改造。全面启动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及拖动设备,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通过工业设备改造,全年形成8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重点工程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 1 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调整计划,通过关停、煤改油、煤改气、分布式供能等多种方式加快淘汰外环线以内在用的燃煤工业锅炉以及全市范围内在用的落后锅炉 上半年制定方案,下半年组织推进,力争完成5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 2 推进4吨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应结合热电联产改造,年内完成改造100台,实现节能能力8万吨标准煤 二季度完成改造方案,三季度全面推开 3 开展创建以节能、安全、环保为内容的标杆锅炉房活动 年内创建8个标杆锅炉房 4 加快铺设天然气管网,推进全市2500台1吨以上燃油工业锅炉、窑炉用天然气替代燃料油 上半年制定方案,年内改造5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在重点行业实施窑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全年完成6个行业6个示范项目 市经济信息化委 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6 在钢铁、化工、有色、水泥、陶瓷、玻璃、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抓好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节能技改重点项目 6全年开展2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程 7 对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单位开展电平衡测试,制定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方案,并推进落实 一季度在5个行业开展试点,年内完成150-200个重点用电企业 市经济信息化委 8 制订高耗电S7系列配电变压器淘汰更新计划 上半年制定好计划,全年淘汰50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发展分布式供能。加大对本市分布式供能有关鼓励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单位、设计院及其它相关方面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实施一批重点分布式供能项目。 分布式供能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分布式供能 1 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进行分布式供能系统方案的比选论证,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 2 编制本市分布式供能系统重点项目选址布局的落地规划,对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四星级以上宾馆、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区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分布式供能潜力调研和项目跟踪推进 上半年完成 3 实施仁济医院、杨浦热网改造、公共机构建筑物等一批重点分布式供能项目,今年新建成项目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 年内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交通节能工程。按照“十一五”期间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交通节能,加大公交车的更换力度,扩大清洁能源汽车的应用。 建筑、交通节能工程和项目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建筑节能 1 结合迎世博600天旧房综合整治,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其中按节能50%标准改造60万平方米 上半年按节能50%标准改造完成20万平方米,下半年按节能50%标准改造完成40万平方米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 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以及江水源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60万平方米 上半年完成20万平方米,下半年完成40万平方米 3 实施节能65%标准建筑示范项目15万平方米,制定出台上海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上半年出台节能65%标准并实施5万平方米,下半年实施10万平方米 4 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在全装修房中推广集成应用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灯具和节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 全年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楼宇用能设备改造 5 推进楼宇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上半年开展调研,制定方案,年内抓好示范工程推广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 交通节能 6 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淘汰更新2000辆公交车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7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建设工程、环卫等方面的试点应用 全年 8 推进实施上海港务集团集装箱轮胎起重机油改电、申通集团地铁空调照明改造、中远船舶节能技改(6艘)、上航飞机节能技改(6架)等一批交通节能技改项目 全年 9 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示范工程推广到88个道口 年内 (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已建成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推进钢铁、化工、焦炭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的建设;确保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建成和启动一批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扩建工程,全市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180万吨/天。 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减排重点工程 1 建成宝钢电厂、上海石化电厂共47.5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上海石化电厂 4月份完成168运行,宝钢电厂6月完成168运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 全面推进宝钢分公司1#2#、宝钢不锈钢分公司2#3#烧结机脱硫改造 年内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宝钢集团 3 完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季度建成,4季度正常运行 市水务局 4 建成堡镇、新河、鹏鹞、青浦第二等4座郊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年内 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5 启动奉贤东部、西部等一批郊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年内 四、加强主要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 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旅游、公共机构、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节能管理。各行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下达2009年度节能目标,并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200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审查。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管理。继续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和执法力度,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管理。 工业节能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工业节能管理 1 下达2009年工业系统节能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善工业系统节能降耗考核办法 4月底 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开展2008年度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相关部门 3 开展年耗能5000吨至10000吨标准煤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及审核工作 全年完成300家 市经济信息化委 4 建立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监控工作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5 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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