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划定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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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划定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苏政复〔2025〕44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划定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徐政报〔2025〕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关于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案。 二、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为:西至凤凰山山脊线以东,东、南、北至塔围墙。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防止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被非法侵占,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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