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港扬州港区3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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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港 扬州港区3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5〕35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扬州港扬州港区3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扬府发〔2023〕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州港扬州港区3号泊位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和业务培训,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码头安全绿色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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