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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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 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5〕2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宁政发〔2025〕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谢雨丰,男,2000年6月出生,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2025年1月20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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