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郁林观石刻群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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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郁林观石刻群 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 (苏政复〔2022〕25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郁林观石刻群保护规划的请示(连政发〔2022〕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郁林观石刻群保护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统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其中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应按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各项活动,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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