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追认施锡林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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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追认施锡林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0〕13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施锡林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通政请〔2020〕28号)收悉。根据《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凡对敌斗争或因公光荣牺牲者,给予烈士称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追认施锡林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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