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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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金海宏业(镇江)沥青 有限公司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0〕12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镇府发〔202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海宏业(镇江)沥青有限公司码头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和业务培训,确保码头安全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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