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270省道徐州邢楼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省政府关于同意270省道徐州邢楼收费站 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0〕94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70省道邢楼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徐政报〔2020〕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70省道徐州段为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于建成且符合通车之日起开征车辆通行费。 二、同意在270省道邳州北段邢楼镇思田村(中心桩号:S270 K2+800,距离苏鲁交界涛沟河2.8公里)设立270省道邢楼收费站。 三、同意270省道邢楼收费站收费期限15年,收费标准执行经省政府同意的《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中普通公路收费站同类收费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