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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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 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0〕49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沪通长江大桥)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0〕1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于建成且符合通车之日起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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