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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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宿迁学院转制为 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通知 (苏政发〔2020〕2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宿迁市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转制工作的协调推进,妥善做好转制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要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指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内涵建设、健全治理体系,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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