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在常泰过江通道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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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在常泰过江通道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苏政复〔2020〕9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常泰过江通道设置收费站相关事宜的请示(苏交控营〔2019〕2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泰过江通道上层高速公路纳入高速公路收费,不设置收费站;下层普通公路采用开放式收费方式,在泰兴方向和常州方向各设1处收费站。在符合开通条件后上层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常泰过江通道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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