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直接输煤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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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直接输煤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0〕2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直接输煤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请示(通政请〔2019〕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直接输煤码头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和业务培训,确保码头安全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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