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追认孙广裕等4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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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追认 孙广裕等4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19〕8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郑子元等5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通政请〔2019〕18号)收悉。根据《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凡对敌斗争或因公光荣牺牲者,给予烈士称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追认孙广裕、孙道林、高福泉、林泰山4名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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