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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沪武高速公路太仓收费站、太仓新区收费站开征通行费及宁洛高速公路苏皖主线收费站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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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沪武高速公路
太仓收费站、太仓新区收费站开征通行费及
宁洛高速公路苏皖主线收费站更名的批复
(苏政复〔2019〕81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取消省界收费站涉及新开通沪武高速公路太仓收费站、太仓新区收费站开征通行费及宁洛高速公路苏皖主线收费站更名的请示》(苏交控营〔2019〕4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沪武高速公路新增太仓收费站和太仓新区收费站,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同意宁洛高速公路苏皖主线收费站更名为宁洛高速公路曹庄收费站。
二、沪武高速公路太仓收费站和太仓新区收费站,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同沪武高速公路(江苏段)已批准开征通行费的收费站。宁洛高速公路曹庄收费站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不变。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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