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嘉高速公路芦墟匝道收费站至苏​浙省界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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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嘉高速公路芦墟匝道收费站 至苏浙省界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19〕7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嘉高速(G1521)开征省界段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府呈〔2019〕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嘉高速公路芦墟匝道收费站至苏浙省界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常嘉高速公路芦墟匝道收费站至苏浙省界段,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同常嘉高速(江苏段)已批准开征通行费的路段。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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