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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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3〕6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卓庆 副市长 副组长: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金山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周强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王以中 市建设交通委巡视员 周敏浩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高德毅 市教委副主任 殷 欧 市农委副主任 胡宏伟 市国资委副主任 顾长浩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远鸣 市水务局副局长 赵伟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 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茵蝶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 莉 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沈伟民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唐家富 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 李俊豪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巡视员 顾弟根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 林 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 刘 亮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 韩金华 市城投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远鸣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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