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吴淞江工程(上海段)联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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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6〕6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吴淞江工程(上海段)联席会议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建设,尽早发挥“安全之河、活水之河、生态之河、人文之河、航运之河”的总体效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吴淞江工程(上海段)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蒋卓庆 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 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廷辉 市水务局局长 周 强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成 员:于福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李俊豪 市交通委总工程师 马正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训国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 建 市环保局巡视员 夏颖彪 市绿化市容局巡视员 连正华 宝山区副区长 蔡潇飞 嘉定区副区长 余旭峰 青浦区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白廷辉同志兼任。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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