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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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4〕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屠光绍 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戴海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张 新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局长 廖 岷 上海银监局局长 张思宁 上海证监局局长 裴 光 上海保监局局长 郑 杨 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王利平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管理部主任、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 马立新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 颜旭若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 李 峰 上海保监局副局长 曹吉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俊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新培 市商务委副主任 徐子瑛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袁白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毛大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嘉蓉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许建斌 市地税局巡视员 陈学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忠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华鲁 上海海关巡视员 严 旭 浦东新区副区长 李 军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副秘书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郑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利平、马立新、颜旭若、李峰、曹吉珍、吴俊、李军同志兼任。 今后,推进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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