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关于增设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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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拟增设“深圳市盐田区家和购生活超市”为广东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及时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5-82838217。   深圳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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