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桥中心公园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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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批新桥街道中心公园停车场建设及恢复工程—新桥中心公园详细规划,该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专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桥中心公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沙路与河滨北路交会处西北侧,公园用地面积25680.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架空停车库、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滞洪区工程等。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22日(30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沙路与河滨北路交会处西北侧新桥中心公园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214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7812406;并在信封上注明“新桥中心公园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新桥中心公园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五、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公园详细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新桥中心公园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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