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拟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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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拟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深发改函〔2023〕460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采伐面积(公顷) 0.7552 采伐株数(株) 233 优势树种 荔枝 采伐林木位置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现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黎金铂;联系电话:0755-23335718;并在信封上注明“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观澜导航台迁建项目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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