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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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五外联动”工作部署,助力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等重点市场参加境外展会,进一步构建市区协同的境外参展支持政策体系,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和《2025年度中央资金(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指南》,供相关企业和单位参考。具体开放申报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已列入《2025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并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参展。   (二)申报单位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2024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   2.2024年度在商务部网站的服务外包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中离岸执行额在5000万美元(含)以上或全口径执行金额在8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   二、其他事项   上述条件外参展企业请留意各区的境外参展支持政策。各区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福田区:0755-82918333-2699   罗湖区:0755-88161195   盐田区:0755-88171040   南山区:0755-88167810   宝安区:0755-88177735   龙岗区:0755-28686901   龙华区:0755-23335595   坪山区:0755-89999782   光明区:0755-88211786   大鹏新区:0755-28333422   深汕特别合作区:0755-22100930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   2.2025年度中央资金(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pdf 2.2025年度中央资金(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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