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DIV.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DIV.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国科发计字〔2002〕2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2001年12月,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半年多来,各单位依据管理办法,推动了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五"863计划的良好开局。     "十五"863计划的管理将继续依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为了进一步明确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各管理主体的职责,现将依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的《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在"十五"863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 附件: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主要职责     为了加强和完善863计划的管理,根据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各管理主体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各管理主体要各司其职;     2.重大专项要突出国家目标,体现政府意志;     3.主题项目管理以专家为主,政府确定目标和方向;     4.加强863联办、领域办公室同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联系和沟通,加强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和沟通,形成各管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5.具体项目(专项)可根据需要,参照对各管理主体职责的一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     二、863计划主题项目的管理     863计划主题项目以鼓励原始性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导向,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课题指南的编制与发布、课题评审、课题立项、课题经费预算和课题执行等五个方面。     1.课题指南的编制与发布     主题专家组根据批准的主题战略目标,编制主题项目的课题指南,并提出课题落实方式的建议(招标、择优委托、定向委托)。领域专家委员会根据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课题指南进行咨询审议。     领域办公室依据主题战略目标和主题经费情况,负责对课题指南进行审核,并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课题落实方式建议提出意见。     课题指南经863联办会签、部领导审批后,由领域办公室发布,并同时在网上发布。     2.课题评审     主题专家组根据课题评审程序规范,负责受理课题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协助领域办公室组织初审专家组和复审专家组;汇总初审结果;参与复审工作。     领域专家委员会监督评审过程的各个环节,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对非共识项目提出咨询意见。     领域办公室根据课题评审程序规范,负责确定初审专家组、复审专家组名单,协调解决课题评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非共识项目提出意见。     3.课题立项     主题专家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     领域专家委员会对主题专家组提出的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进行咨询审议,提出意见。     领域办公室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负责审核主题专家组提出的立项课题建议和拟资助经费建议;履行报批手续,办理课题立项批复。     4.课题经费预算     条件财务司负责课题经费预算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综合工作。按照课题制管理要求,监督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负责组织1000万以上的课题评审/评估工作,并办理课题经费预算的报批手续。     主题专家组负责指导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领域办公室组织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规范,确定经费预算评审专家组和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     5.课题执行     主题专家组负责对课题的执行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对滚动调整课题提出意见,并根据课题任务合同书对课题进行验收。     领域办公室负责与课题依托单位签定任务合同书。组织对主题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滚动调整。     三、863计划重大专项的管理     863计划重大专项是以重大产品、系统或工程为核心,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市场和应用为导向,突出国家目标,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编制专项课题标书和指南、专项课题评审立项和专项执行等五个方面。     1.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     领域办公室会同相关主题专家组负责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提出总体专家组成员的建议名单,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总体专家组成员的建议名单经863联办会签后,报部领导批准,由相关专业司颁发聘书。     2.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     领域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的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对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报批手续。     专项总体专家组根据确定的重大专项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重大专项实施的可行性报告,提出具体指标、任务分解、控制节点、总体实施方案建议等。     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从技术的角度对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进行咨询审议,并对与相关主题项目的统筹安排、相互衔接和协调提出建议。     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论证意见经863联办会签后,报部领导审批。审批后的重大专项由863联办负责批复。     3.编制专项课题标书和指南     领域办公室依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实施方案和经费情况,以及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负责对专项课题指南及课题的落实方式进行审核,同时履行报批手续。     总体专家组根据批准的重大专项可行性报告,对课题落实方式提出建议,并编制课题标书和指南,对定向委托的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     相关主题专家组和领域专家委员会对课题标书和指南进行咨询审议,提出意见。     4.专项课题评审与立项     领域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专项课题的招标、评审等落实工作。同时办理课题立项批复,与课题依托单位签定任务合同书。     总体专家组负责受理课题申请,参与组织课题评审,提出课题立项建议。     条件财务司负责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综合工作,监督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负责组织1000万以上的专项课题评审/评估工作,并办理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的报批手续。     5.专项执行     领域办公室负责重大专项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聘请独立的机构或个人承担监理工作,对课题进行滚动调整,并指导总体专家组的工作。     总体专家组负责制定各课题间的分工合作方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把握研究开发进度,对课题调整提出意见,进行总体集成,并负责组织各课题的验收。     科技部负责组织重大专项的总体验收,由863联办具体负责。     四、工作时间要求     为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各管理主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领域办公室(主题专家组、专项总体组)在申请受理截止日后六周之内完成课题评审工作;     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在一周内完成咨询审议;     领域办公室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领域办公室组织的经费预算评审/评估工作在三周内完成,条件财务司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条件财务司组织的经费预算评估工作在三周内完成;     863联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     科技部的审批在一周之内完成;     领域办公室在一周之内完成课题合同签定工作。     五、其它工作     1.保密课题     在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中,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利益的课题,立项前要进行保密审查,由领域办公室拟订密级,并按《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管理。     2.多部门、跨地方的重大专项     涉及多部门、跨地方的重大专项,应成立由部门、地方共同组成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专项的领导、协调与重大决策。     3.责任追究     在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专项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制,各管理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管理主体的责任。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