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科技部公开征求《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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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健全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科技部对单独制定以及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拟对部分规章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zczqyj@most.gov.cn 二、传    真:010-58881772 三、邮政信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二司(邮编:100862)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信封注明“《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 关于《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科技部 2025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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