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关于修订《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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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委): 按照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报告。 附件: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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