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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料源调整设计变更的批复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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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重大变更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办基综〔2024〕30号)文件规定,现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棠溪水库工程料源调整设计变更进行批复前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设计变更原因
根据2026年度汛要求,棠溪水库台汛期前拦河坝需填筑至288米高程,原2#料场采矿权办理周期较长,无法在台汛期前实现供料,为确保大坝持续填筑和安全度汛,需对棠溪水库料源进行变更。
二、变更设计主要内容
变更后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由壶镇镇唐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供应,料场位于拦河坝下游,距坝址直线距离约1公里。取消库区至2#料场施工钢栈桥,新增临时道路1.24公里。
三、概算
因设计变更,工程概算较原初步设计批复减少153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叶科;电话:0571-87055061;传真:0571-8105176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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