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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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通过) 任命: 沈丙友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沈丙友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廖永杰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许少棠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曾广文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郑仕忠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吴海银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小惠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戊财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尊民同志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廖永杰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郑仕忠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曾广文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许少棠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陈小惠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朝伟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海银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尊民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戊财同志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海生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永源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江鸿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施长平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剑勇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郑燕真同志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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