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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秀美村庄建设规划(2012-2015)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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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人民政府: \r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秀美村庄建设规划〉的请示》(板府〔2013〕4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r 一、《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秀美村庄建设规划(2012-2015)》(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同意《规划》。 \r 二、《规划》是挖掘和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创建村庄特色,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整治的建设规划。你镇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严格实施。 \r 三、你镇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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