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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三溪社区秀美村庄建设规划(2013-2015)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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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办事处: \r 你区《关于实施〈中山市东区三溪村秀美村庄建设规划〉的请示》(东办请〔2013〕4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r 一、《中山市东区三溪社区秀美村庄建设规划(2013-2015)》(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紫马岭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同意《规划》。 \r 二、《规划》是挖掘和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创建村庄特色,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整治的建设规划。你区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严格实施。 \r 三、你区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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