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三乡镇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20)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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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人民政府: \r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三乡镇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20)>成果的请示》(中三府请〔2014〕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r 一、《中山市三乡镇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20)》(下称《规划》)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及《中山市三乡镇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原则同意《规划》。 \r 二、《规划》是在《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框架下,指导三乡镇常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布局的重要依据。你镇要结合《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进一步落实三乡镇汽车站枢纽站规模。 \r 三、《规划》是三乡镇常规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你镇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快公共交通建设。 \r 四、你镇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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