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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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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r 你局关于《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的请示》(中规报〔2014〕207号)收悉。经十四届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函复如下: \r 一、结合中山市现状交通问题和发展实际,你局提出的停车配建指标标准符合中山市经济发展和规划管理实际要求,原则同意分区实施《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见附件)。一类分区为核心区,范围包括中山二路、华柏路、孙文东路、莲塘路、莲员路、石岐河围合区域;二类分区为石岐区(除核心区的其他区域)、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镇、沙溪镇、港口镇、小榄镇、古镇镇、东升镇、东凤镇、南头镇、三乡镇、坦洲镇;三类分区为五桂山、大涌镇、横栏镇、黄圃镇、阜沙镇、三角镇、民众镇、板芙镇、神湾镇。 \r 二、你局要尽快将《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成果内容纳入《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并严格按照新的配建指标标准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r 三、你局要在《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获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公布。《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 \r 附件:中山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标准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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