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长江水库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八个控规启动专项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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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 \r 你局《关于启动<中山市中心城区长江水库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个控规专项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5〕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局申请对《中山市中心城区长江水库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中心城区紫马岭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山市中心城区悦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山市南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山市西区沙朗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西区沙朗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中心城区马山片区(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山市五桂山龙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八个控规》)进行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八个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八个控规》的专项调整工作,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r 二、本次专项调整仅对不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充实完善方案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你局应尽快组织编制《八个控规》修改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确保《八个控规》调整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并严格按照控规调整有关法定程序对修改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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