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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长江路PPP项目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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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授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权代表中山市人民政府就中山市长江路PPP项目建设、运营和移交的特许权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投资人,并代表中山市人民政府执行该项目《中山市长江路PPP项目协议》、《中山市长江路PPP特许经营协议》的洽谈、签署以及履行等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并在该项目的特许期内保持有效。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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