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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湿地公园体系总体规划(2016-2020)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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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r 你局《关于送审〈中山市湿地公园体系总体规划(2016-2020)〉的请示》(中林〔2016〕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中山市湿地公园体系总体规划(2016-2020)》(下称《总体规划》)对于指导全市湿地公园体系建设,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总体规划》。 \r 二、《总体规划》作为我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你局要会同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总体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 \r 三、你局要在《总体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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