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黄圃镇生态控制线调整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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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人民政府:\r 你镇《关于调整〈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黄圃镇〉的请示》(黄府报〔2017〕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 一、依据《中山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16〕92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控制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通〔2017〕58号),你镇提请启动黄圃镇生态控制线调整工作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你镇按程序开展黄圃镇生态控制线调整工作。\r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遵循“总量不减、占一补一、镇内平衡”原则,结合最新土地利用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编制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报批。\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r 2018年1月19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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