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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深圳市教育局“局长信箱”接诉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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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深圳市教育局“局长信箱”接诉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局“局长信箱”接诉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三)预算金额(单位:元):¥700,000.00(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旨在提升 “局长信箱” 平台诉求处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受理-分拨-跟踪-审核-督办-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业务处理服务 1.信件受理:每日定时监控“局长信箱”平台,接收各类师生诉求信件,规范登记来信核心要素,形成标准化受理台账; 2.分类分拨:根据诉求类型和管辖权限,完成分类甄别,精准分拨至对应责任单位\/部门,同步告知信访人分拨结果; 3.跟踪督办:建立分级督办机制,对一般事项每3个工作日跟踪进度,复杂事项每日跟进,确保按时办结; 4.审核回复:对责任单位\/部门反馈的处理意见进行合规性、规范性审核,确保回复内容准确、规范; 5.数据分析:梳理热点难点问题、高频诉求领域等,编制诉求处理分析报告。 (二)信息技术维护服务 负责 “局长信箱” 平台日常技术巡检,每日检查系统运行状态、数据传输安全、访问稳定性等;及时响应系统故障报修;协助采购单位进行平台功能优化、安全防护等。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数量与岗位设置 配置至少由6名工作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须含有1名项目负责人。具体配置如下(具体岗位分工以采购人实际情况为准):业务工作人员5名(含1名兼职人员);信息技术人员1名。 除兼职人员外,所有人员需派驻采购单位指定办公地点(深圳市内)全职开展工作,需保证服务期内人员稳定,服从采购单位现场管理要求。 2.人员资质要求 一是项目负责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教育领域政策法律法规及信访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应急处置和文字审核能力;二是业务工作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教育政策认知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及其它办公设备,沟通表达能力良好,有耐心、责任心;三是信息技术人员需熟悉服务器配置、网络安全防护等技术,具备解决电子系统故障的能力。 3.项目验收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及行业标准提供相关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直接验收。验收依据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服务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4.保密要求 中标人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本项目所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来信人个人隐私、数据等)。中标人如有使用第三方的信息或服务应首先征得信息所有权方和采购人的同意。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700,000元(含税),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项目服务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结束后是否续签项目服务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招投标文件下载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4月2日下午18点前(公告时间10天,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113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aqc@sz.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0511509 附件:公开遴选深圳市教育局“局长信箱”接诉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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