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18年第二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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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2018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7年第8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8年第二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共有12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11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另外1家企业尚需补充材料。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11月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一: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附件二: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需补充材料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山东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3、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 4、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5、上海储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百富洋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7、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中交资源有限公司 9、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11、陕西延长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附件二 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 1、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 (1)银行授信额度材料 (2)不低于1万吨成品油进口码头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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