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号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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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现公布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详见附件)。对目录所列商品自2005年3月1日起向美国、欧盟(25个成员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出口实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 附件: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二月六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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