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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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失效日期:) 为保护不可再生的钨、锑资源,维护钨、锑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外经贸部《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的有关规定,在各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经贸厅推荐的基础上,外经贸部核定了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获得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按照《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2001年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出口经营活动。 二、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应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协调下,积极参与行业协调和自律。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 件 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 一、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13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仅限钨酸)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公司 南昌硬质合金厂 江西省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 江西省五矿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市钨钼材料厂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鑫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二、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7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云南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海口市五矿机械化工医药进出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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