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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无纸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商务部决定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施行无纸化管理。 《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口经营者于7月1日前提交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仍按照原规定办理。对于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以下简称安全与管制局)联系;对于业务应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可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全与管制局 吴锋 010-65198069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乔晓川 010-65198186 原标题: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无纸化工作的通知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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