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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66号公告,公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无纸化有关事项。《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工作,促进两用物项和技术合规贸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 《公告》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进出口相关物项和技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自行选择无纸作业或者有纸作业方式。 原标题:商务部&ensp;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6号&ensp;公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无纸化有关事项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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