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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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 年 2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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