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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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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取消47项证明事项(见附件),现予公布。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实施。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9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2019年第5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8〕47 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取消47 项证明事项,
现予公布。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实施。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
— 1
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16项)
序号
1
2
3
4
证
明
原登记主管机
关的通知函
有关项目建议
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准
文件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核准件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
注销登记证明
用
途
(非公司)外商投资
企业申请“设立分
支机构”
申请“外商投资企
业法人登记”
申请“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登记(外国
合伙人用其从中国
境内依法获得的人
民币出资时)”
办理“外商投资合
伙企业注销登记”
依
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
理条例施行细则》
(国家工商局令第
1 号)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
理条例施行细则》
(国家工商局令第
1 号)第三十条第
一款第三项
《外商投资合伙企
业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令第47 号)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
业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令第47 号)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
— 2
序号
5
6
7
8
9
10
11
证
明
相关媒体批准
文件
广告业务机构
证明及其负责
人任命文件
广告从业人员
和广告审查人
员证明文件
场所使用证明
检验报告或者
鉴定证明
计量检定人员
检定证件或者
校准人员资质
证明复印件
计量标准考核
证书原件
用
途
办理“ 广告发布
登记”
办理“防伪技术产
品使用备案”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
考核和复查考核”
申请“计量标准复
查考核”
依
据
《广告发布登记管
理规定》(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五条第一
款第二项、第四项、
第五项、第六项
《产品防伪监督管
理办法》(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第27 号)第十九
条第四项
1. 《计量标准考核
办法》(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2 号)第八条第
七项和第九条第一
款第八项
2. 《计量标准考核
规范》(JJF1033—
2016)
《计量标准考核办
法》(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2 号)第九条第一
款第二项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自我声明加
现场考核时
予以核实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
— 3
序号
12
13
14
15
16
证
明
机构依法设立
或经法人单位
授权的证明
检定、校准和
检测人员经考
核合格的证明
计量标准考核
证书复印件
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证书
复印件
标准化审查
报告
用
途
申请“承担国家法
定计量检定机构任
务授权”
申请“气瓶设计文
件鉴定”
依
据
1. 《法定计量检定
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国家质量技术
监督局令第15 号)
第五条第一项、第
三项、第四项
2. 《法定计量检定
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2012)
《气瓶安全监察规
定》(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46 号)第六条第一
款第五项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自我声明加
现场考核时
予以核实
自我声明加
现场考核时
予以核实
自我声明加
现场考核时
予以核实
自我声明加
现场考核时
予以核实
直接取消
—
— 4
取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
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31项)
序号
1
2
3
证
明
企业法人登记
机关出具的分
支机构核转函
或者撤销分支
机构核转函
专业培训经历
证明和继续教
育培训证明
未中断工作、
未发生过失或
者责任事故的
书面证明(含
执业注册记
录、执业工作
见证)
用
途
办理“企业非法人
分支机构开业或者
注销登记”
申请“特种设备检
验人员、特种设备
型式试验人员、锅
炉水(介)质处理检
测人员考试取证和
审核换证”
申请“特种设备检
验人员换证”
依
据
《工商总局等六部
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快推进“三证
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
〔2015〕121号)
1. 《特种设备检验
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2013)
及其修改单;
2. 《锅炉水(介)质
处理检测人员考核
规则》(TSG G8001
—2011)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网络核验
—
— 5
序号
4
5
6
7
8
证
明
同意在高压架
空输配电线路
通道内架设游
乐设施的证明
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核准
证书
特种设备制造
监督检验证明
整机抗倾翻稳
定性计算校核
资料
防风抗滑安
全性计算校
核资料
用
途
申请“游乐设施安
装监督检验”(如
其设置在高压输配
电线路通道内)
申请“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资格核
准”
(非首次申请)
申请“起重机型式
试验”
依
据
《游乐设施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试
行)》(国质检锅
〔2003〕34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Z7001—2004)
1.《桅杆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10—
2007);
2.《缆索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09—
2007);
3. 《流动式起重机型
式试验细则》(TSG
Q7005—2008);
4.《桥式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02—
2007);
5. 《升降机型式试验
细则》(TSG Q7008—
2007);
6.《门式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03—
2007);
7. 《轻小型起重设备
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2—2008);
8.《塔式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04—
2006);
9.《铁路起重机型式试
验细则》(TSG Q7006—
2007);
10. 《门座起重机型式
试验细则》(TSG Q7007
—2007);
11. 《机械式停车设备
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3—2006)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直接取消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自我声明加
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
内部核实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
— 6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证
明
整机型式试验
证书
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
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
计量认证证书
及附件复印件
实验室认可
证书复印件
防伪性能检测
报告
防伪技术权属
证明
防伪技术评审
证书
防伪检测机构
出具的产品检
测检验报告
境外企业开业
合法证书
资本信用证
明书
用
途
申请“起重机定期
检验”
申请“防伪检测机
构确认”
申请“ 防伪技术
评审”
境外防伪技术或防
伪技术产品申请
“防伪注册登记”
依
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
验规则》
(TSG Q7015
—2016)
《关于印发〈产品防
伪监督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质〔2003〕
246号)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自我声明加
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
内部核实
自我声明加
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
内部核实
自我声明加
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
内部核实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
— 7
序号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证
明
与聘用单位
签订的劳动
或聘用合同
及复印件
与新聘用单位
签订的劳动或
聘用合同及复
印件
工作调动证明
与原聘用单位
解除劳动或聘
用关系证明
聘用单位同意
新增计量专业
项目的证明
继续教育证明
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单
用
途
申请“注册计量师
资格初始注册”
注册计量师申请
“ 变更注册执业
单位”
注册计量师申请
“新增计量专业项
目类别”
申请“注册计量师
初始注册逾期申请
或延期注册”
申请“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复检”
依
据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
理暂行规定〉的公
告》(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食品安全监督抽
检复检和异议工作
的通知》(市监食检
〔2018〕48号)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自我声明
自我声明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
— 8
序号
28
29
30
31
证
明
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单
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
取得国家或行
业规定的相关
资质证明
在餐饮服务中
提供的自酿酒
成品安全性检
验合格报告
用
途
申请“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异议处理”
申请“ 食品经营
许可”
依
据
《市场监管总局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食品安全监督抽
检复检和异议工作
的通知》(市监食检
〔2018〕48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关于印发〈食品
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试行)〉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二
〔2015〕228号)
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自我声明加
市场监管部
门内部核实
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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